- 首展演/日期 2019.03.07
- 首展演/地點 國家戲劇院兩廳院實驗劇場
《不要臉》2019 TIFA台灣國際藝術節
李貞葳
入圍理由
一部反思主體、影像製造、凝視慾望的舞蹈作品。從長髮覆面、匍匐扭曲的無名身體闖入四散錯落的觀眾群開始,李貞葳就不斷藉由正眼對視、現場直播、搔首弄姿、挑逗神情、反射鏡像,遊走在觀看與被觀看的視覺慾望和消費之中,到最後,身體雖然從匍匐中站立,卻陷溺於手機自拍與影像修圖之中,從中攫獲身體存在的意義。舞作對於當代主體的複製與瀰散,提出極具深度與力度的思考。 (主筆委員/于善祿)
關於作品
科技推波助瀾之下,透過鏡頭檢視自我、在社群平台上以理想形象尋求公眾關注成為常態。網美盛行的當代,繁盛虛擬世界實際上流於速食主義的空虛無味。《不要臉》由自拍文化的探討出發,延伸至社群時代自我建構、形象塑造,與背後的內在匱乏與追索。編創者同時擔任獨舞舞者,以沈浸式的演出與觀眾互動與參與接觸,用肉身傳遞真實的感知,創造直接且不閃躲的溝通,引領觀眾見證一個「自我」建構發展的心路歷程,思考表象下的矛盾渴望,探索定義「自我」的主導權所在。
藝術家簡介
李貞葳,宜蘭人,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舞蹈系畢業。現為自由舞者、編創者、Gaga舞蹈教學者,長期往來臺灣與歐洲兩地。前以色列巴希瓦當代舞團舞者,並曾以客席舞者身份參與瑞典哥德堡歌劇院舞團、德國碧娜.鮑許烏帕塔舞蹈劇場、比利時步兵舞團等之作品。由舞者出身步入編創,進而思考如何夠過藝術創作傳遞想法及提問,挑起與觀眾的溝通並產生對話,同時繼續挑戰身體表現和表演方式,編創作品包括《Elephant(s)》、《The Bright Side》、《黑盒子》、 《孤單在一起》、《不要臉》等,作品演出於世界各地,並持續於國內外藝術節巡演。
藝術家訪談舞作概念、編舞及演出 李貞葳 | 攝影Guy Hecht
採訪及文字整理/許祐綸
在社群媒體的世界裡,每則動態的構成,都預設著接收者。群體的網絡透過科技媒介無盡張弛重組,往下推,還有平台建置者的悉心計算,演算法推助下的資訊推播,以及環繞此現象形成的諸多商業型態與消費關係。這動態體系中,還長出些新身份:「網紅」、「意見領袖」(KOL)、「影響者」(influencer),他們在不同自媒體汲汲經營,交織出當前時代的複雜圖像。
探索矛盾,首先從同理去「成為他們」
李貞葳作品《不要臉》的編創創作構想,由此警醒而來。她自言,看待線上社群文化態度有其矛盾,排拒與屈服間掙扎難解,「這是此時代發展下難以逃脫的工具,我是使用者,但也是被使用者;有喜歡的部份,也有不喜歡的原因,加上使用時資訊快速接收,讓我們漸漸依賴這樣的便利。」她對社群媒體上自我行銷、自拍影像中的「臉」莫名反感,反身檢視起自己的厭惡來向,「一層層剝開正視,思考『為什麼我不喜歡?』後來,才找到對『自拍文化』的討論。」
是以,「臉」成為作品命題核心,將自拍文化作為當代現象切片,探索觀看與被觀看的慾望流轉、主體的構成與傳播,以及潛藏於自我形象打造下的內在渴求。她身兼編創與獨舞者,以沈浸式演出,將觀眾納進主角的自我建構歷程,也玩轉「網紅/粉絲」間的主客動態關係。創作過程中,李貞葳逆轉慣習,開始在Instagram、YouTube、Facebook、Tiktok等平台追蹤名人頻道,研究他們與粉絲的互動及魅力塑造模式,觀察速食文化裡,淺薄資訊的傳遞效率,行動載具帶來的互動私密感,以及即時情感供需。為了「找到那位網紅」,李貞葳慢慢轉化,也開始不斷自拍,改變穿著,「逐漸成為他們。」
以舞作縮影虛擬真實
《不要臉》的建構,也圍繞這個「成為」的歷程。獨舞可對照「網紅」視角以一對眾,表演者與觀眾的關係變化,正是網紅與追蹤者權力主從的動態辯證。舞作開始,李貞葳長髮裹面,身型難辨,其現身引起觀眾注意,自然匯聚圍觀;隨音樂節奏能量漸強,她的肢體逐漸舞動,在觀眾注視中組構;接著,無數鎂光燈閃爍中,她臉龐顯露,擺換姿勢,變換被關注的不同角度與形象。過程中,現場觀眾如同參與「網紅的形成」,即便有遠觀餘裕,「網紅身份」仍在不同程度的注視中蛻變。接著,表演者開啟手機手電筒遊走,拍攝觀眾衣物肢體,將視覺壓力的承接反轉。繼之,她再將鏡頭轉回自己,探測皮膚、毛孔,最終放入口腔,比擬隱私侵探。
接續,李貞葳化身其所塑造角色,唱唸自己填詞、音樂設計Betty Apple譜曲的樂曲,「Give me a like, or leave me alone」開場,以召喚眾人的氣勢,展現主體能量的茁壯;然而唱詞同時反諷,意指形象目標仍是對特定認同的追隨。 隨後她拿起鞋子充當手機尋找觀眾自拍,也指示觀眾拍攝自己,控制與追隨者的關係。至此舞作進入轉折:李貞葳走向旁側牆面,耽溺鏡前倒影,對鏡面鑲嵌鏡頭發出聲響,以發音的類近,從貓叫聲鋪陳到「我愛你」、「你愛我」、「我愛我」、「愛」、「I love you」,表演者緊貼鏡面親吻倒影,糾結難分,終而,掙脫佔滿鏡面的自我意識包裝,表情素樸而迷茫,走向觀眾對視,身體再次翩然舞動、力量堆疊。最終,燈光漸弱,表演者退向一方,望向螢幕正播放自身影像,嬌嬈媚笑:「Do you like me?」末尾,漸強聲響中,影像雜訊穿插,燈光暗去。
將選擇與覺知交還受眾
《不要臉》運用表演形式與結構轉折,牽動觀眾回應,王鼎曄的舞台設計,也巧妙以扭曲反射牆面、展台、圓形螢幕,建構出意識主體的內在空間,引動觀眾轉變視角與身體感知。李貞葳琢磨著與觀眾傳遞接收動能的方式,以龐大的說服力實踐,「選擇這麼近距離,如同被放大檢視著,要知道自己必須夠堅定清楚,才能站得住腳,才能在這種形式裡,讓觀眾感受到我說話的力道與聲量。這也是我在創作與表演旅程中,丟給自己的挑戰。」
《不要臉》擾動觀者,也嘗試解構所欲描繪的當代主體,因所有自我組構與卸解、消費與觀望,同時有著對存在的探求;最終不論遠近,眾人都在此現象裡同存。但李貞葳仍相信,「我們可以有覺知、有所選擇,」《不要臉》將這樣的覺知與選擇交至觀眾手中,「讓他們可有不同切換方式,去反射自己在這現象裡的位置、定義自己的立場,並投入或抽離的看待此現象與施受關係。」
如同每則反覆斟酌美感的影像,是諸多形象揣想後的產製;按下發送鍵者,也未必全然主導信息傳遞接收的權力。使用或被使用者,主從關係從未是單向。李貞葳用作品實境直播這個社群網絡構成的新現實,它終非牢不可穿,端待穿梭其中的你我,用覺察鬆動間隙。
製作團隊
舞作概念、編舞及演出:李貞葳
製作人暨藝術總監 :何曉玫
戲劇構作:Vakulya Zoltán
舞台設計:王鼎曄
音樂設計:倍帝愛波
燈光設計:徐子涵
服裝設計:楊碩耘
製作統籌:何曉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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