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章來源 原載於民國91年6月10日中國時報「台新藝術獎每週評論」
- 刊登日期 2002-06-10
- 類別 展演評論
- 作者 楊忠衡
難以超越的「城市之光」
難以超越的「城市之光」
評果陀劇場《城市之光》
楊忠衡(台新藝術獎表演藝術類觀察委員,新原人雜誌總編輯)
演出名稱:《城市之光》
演出團體:果陀劇場
演出時間:民國91年6月8日
演出地點:台南藝術中心
選擇「城市之光」作為重新詮釋的題材,果陀註定面對嚴苛的挑戰。表面上如該團所宣稱,這是「無聲變有聲」的嚐試,其實未必如此。因為在「聲音」方面,卓別林本人是Ragtime電影音樂代表人物,更是奧斯卡最佳歌曲金像獎得主,他的配樂精準、流暢、才華洋溢,與演員動作節奏契合無懈可擊。因此本劇不僅要挑戰卓別林絕頂細膩的演技,音樂效果的挑戰難度尤有過之。
當然,改編劇本未必非得拿來與原版比較,但是這部劇不僅忠實保留原劇架構,連表現方式也大多襲自原作。例如經典的富翁跳河段、大鬧酒店段、拳擊比賽段…等,幾乎原版照搬,和過去《吻我吧娜娜》的情況頗不相同。由於架構接近,難以不讓觀眾兩相比較,也因此兩位半路出家的主角(巫啟賢、趙詠華)相形顯得捉襟見肘。演流浪漢的巫啟賢從造型到演技都欠缺說服力,看起來應是參考「台灣翻版卓別林」─諧星許不了,然而效果就折扣再折扣了。基本上,巫啟賢不具流浪漢氣質,這樣的安排實有些勉強。
和果陀以往豪華陣容比起來,這次有點單薄。除主角三人外,其他三十多個角色全由五個大男生輪流串演,也許導演有獨到的企圖,但演出者流於臉譜化,欠缺深刻的刻畫。尤其幾個男扮女裝的反串角色,瓦解了劇的嚴肅面。原劇之所以精采,在於流浪漢一人遊戲於現實社會;丑角過多反而沖淡這種鮮明的對比效果。賦予廣場雕像「快樂王子」附帶涵義,是編劇在原作外唯一的主要創意,不過也顯得孩子氣,加分不多。做為一部笑劇,本劇笑點疏鬆欠精采,編劇陳樂融這次揮灑得實在不夠瀟灑。
音樂方面,卓別林的音樂是一部管弦敘事詩,所有感情、動態,都直接化作音符。國人音樂家要達到這個層次,恐非易事。不過就現階段國產「歌舞」來說,鮑比達的音樂無論創意還是編曲,仍在最近幾部劇中居首。尤其這次不少橋段較單調,鮑比達使之豐富不少。惜雖標榜「爵士音樂劇」,可是風格整體性掌握不及《天使不夜城》突出。爵士味較淡,讓人印象深刻的還是鮑比達個人抒情風格,以及傑出的鍵盤獨奏。
至於演唱表現,一如「一場巨匯」的情況,「歌星」未必具有「音樂劇演唱家」的等同條件。前者是造型、人格等多元因素組合,後者則需更具備演唱技巧和表演專業。否則,作曲家為遷就演唱者能力,只能創作變化有限的歌,無法像世界一流劇作家,譜寫真正盪氣迴腸、扣人心弦的經典篇章。聽過最近幾場歌星演出,個人覺得國內音樂劇要更上一層樓,唯有培養專業演員才有突破希望,否則將原地踏步。其實巫啟賢和趙詠華都有相當潛力,當年趙詠華與男高音陳容的合唱也相當令人驚豔。不過要隨時在舞台表現高難度,即使老手也得再訓練。合唱演員也得再加強,這樣才能發揮和聲的魅力。
雖然經典在夙昔,這部與原作太相似的改編劇,很可能隱於大師光采之下。和果陀以往傑作比起來,也並未攻占新領地。然而音樂劇的搬演本是高難度的事,果陀定期推出新製作,並維持一定水準,還是專業而負責的表現,在此期待該團更精采並有突破性的製作。
(本文原載於民國91年6月10日中國時報「台新藝術獎每週評論」)
圖說:果陀劇場《城市之光》
提供:果陀劇場/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