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章來源 中國時報B4藝術人文
- 刊登日期 2004-03-21
- 類別 戲劇戲曲
- 作者 楊忠衡
相輔相成,影音相詮—雲門舞集與國家交響樂團的首度同台
展演名稱:竹夢
展演團體:雲門舞集
展演時間:2004.3.13
展演地點:國家戲劇院
《竹夢》是雲門舞集二○○一年作品,其如夢似幻的意境、美不勝收的舞台表現早有定評,本不屬本欄新作評論的範圍。但由於這是雲門與國家交響樂團兩大頂尖團體首度合作,對雙方都是新鮮的挑戰。非常的組合,必有非常的期待;筆者無意苛求挑剔,只希望在此提出一些值得探討的課題。
據筆者觀察,大部份觀眾都理所當然地把欣賞重點放在雲門《竹夢》,只是伴奏音樂由播放CD改為現場演奏。其實,如果與樂團合作的目的,只是提供一點精神上的「現場感」,那麼意義就不大了。我相信,演出者甘冒增加演出難度的風險,必然有藝術實踐上,往上昇華的企圖。那麼它該是什麼呢?
在錄音時代來臨之前,舞蹈與音樂同台演出是天經地義的事,因此音樂史上的舞蹈音樂占有相當比重。然而現代藉錄音之便,以電器重播的舞蹈音樂,由於不具備現場表演性,退化為一種被感知、而不被欣賞的有聲道具。當然,我並不固執的認為,必需有現場音樂方能稱為完整的舞蹈表演,但至少認為,若與音樂表演同台,必然要具備另一種規格的表演概念與專業要求,而這種要求,不論對舞團或樂團都是得付出相當心血才能獲得的。
雲門舞集過去曾兩度與樂團同台演出,分別是八三年《紅樓夢》與九五年《春之祭》,但二者都是舞蹈音樂,問題較小。這次演出則是採用知名作曲家佩爾特的音樂作品,兩方就演出陣容與作品份量來說,是等量齊觀的。它可以是音樂陪襯舞蹈,也可以是舞蹈詮釋音樂,但最高境界應是相輔相成、影音相詮。所以演奏家不但仍要執行詮釋音樂的義務,不只是發出聲音和數拍子,還務必要深入發掘音樂與舞蹈間的關係,產生罐頭音樂無法提供的精細互動。
單論這點,這次演出是有值得改進的地方。首先,電子擴音品質宜再加強。樂團使用麥克風,目的之一是讓樂團可以發出像唱片一樣的量感。可惜因為調校欠佳,不論樂器音色、聲部比重都嫌扭曲,聽起來像單音時代的老錄音,《布瑞頓悼歌》的多聲部立體交疊效果自然出不來,小提琴獨奏則顯得太過巨大而缺乏自然殘響的潤澤。當然,如果不這麼處理,可能又會造成不習慣現場音樂的舞者困擾。這該是可以克服的,試想《天鵝湖》第二幕,王子與天鵝在獨奏小提琴纏綿樂聲中翩然起舞,如果使用了這種擴音,氣氛將會如何?
其次,雖然指揮林天吉表現稱職而謹慎,首席吳庭毓兩段獨奏也相當穩健,可惜並未讓音樂活起來,讓音樂的靈魂與舞者渾然合一。這牽涉到演出者合作默契與舞台經驗問題,是一種複雜而細緻的工程,有待將來更多磨合與嚐試。無論如何,兩大指標藝團率先攜手合作,對正興起跨界風潮的台灣表演界產生良好示範,令人感佩。相信透過更多的交流火花,未來的新樂舞文化必將更上一層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