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文章來源 民生報A10文化風信
  • 刊登日期 2006-01-18
  • 類別 戲劇戲曲
  • 作者 謝筱玫
«罪»在何處?

展演名稱:

展演團體:秀琴歌劇團

展演時間:95.1.14

展演地點:台北縣演藝廳


2001年夏,傳藝中心主辦的外台歌仔戲匯演在高雄展開,秀琴歌劇團以《罪》登台,年輕俊美的扮相、華麗的服裝、小生不凡的身手、小旦嘹亮的嗓音,不知令多少專程南下的學者與觀眾驚豔。那時,秀琴的主要戲路還是在台南,雖然團長張秀琴與郭春美、陳昭香在南部歌仔戲界被並列為外台歌仔戲天王,北部的觀眾對秀琴仍很陌生。但是,這一次的亮相成功地替他們打響了名號,秀琴歌劇團自此成為國家重點栽培對象,屢獲文建會與國藝會的補助。

 

《罪》顯然對秀琴劇團意義重大,為其今年「精華再現」演出計畫打頭陣。此劇原為外台歌仔戲夜間常見的戲齣之一,又稱《贖罪塔》,主角弒父的內容使人聯想到希臘悲劇《伊底帕司王》,但是《罪》的故事承襲外台版本的平鋪直敘,少了原著層層回溯過往的懸疑張力。這齣戲當初經過秀琴劇團修編,將原先即興揮灑的的曲文固定下來。因此,這次的製作與五年前外台匯演相較,在劇情結構、曲風唱腔方面,並沒有很大的更動。但是,當一齣戲的演出場所由外台轉移到劇場時,許多原來不存在的問題就浮現了。戶外看戲的氛圍通常是輕鬆隨意的,觀眾注意力也容易分散到周遭移動的事物,故對於舞台上的缺失不易掛懷;室內看戲則不然,注意力往往全副集中在演出身上,更別提大家通常是花錢買票進場的,在心態上自然比較挑剔。因此,劇團在籌備製作的過程中,許多的細節都馬虎不得:配角的肢體稍嫌生澀、走台人員的專業與默契不足,這些都會使整體演出品質打折扣。


演出場域由戶外到室內的轉變,也意味著許多方面需要調整。但是這種調整是否就等於使用大型軟硬布景、加入更多武行的打鬥翻滾、或穿插更精美的舞群表演?我們在這齣戲身上看出了許多外台劇團踏入室內劇場演出的摸索:切幕/暗燈分場過於瑣碎;舞監與燈控溝通有待加強──演出中數度發生演員杵在台上等著燈暗的窘境;舞台空間未能有效切割利用,例如在嘯天(張秀琴飾)調戲金沙王妃(莊金梅飾)、身世披露一場,因為景片的位置,演員們只能集中在下舞台,視覺過於擁擠。然而,這些問題並非不能避免,劇場藝術講究各環節的專業分工與整合,如何善加利用舞台的幕、景、燈光、空間,使劇情的推展更為緊湊、場面調度更為平順?劇團或許該懂得把握劇場演出機會、發揮場地優勢,放手與更多專業劇場設計與技術人員合作,看看能否激盪出迷人的火花,特別是劇團又有意將這部戲打造為自己的經典劇目。


五年後的今天再看《罪》,阿牛秀琴依然是側翻加劈腿、耍槍的風姿不減當年,金梅的金嗓仍令台下觀眾不住讚嘆,而這次飾演金沙國主的米雪表現亦沈穩搶眼。所不同者,秀琴歌劇團已成為國家扶植的表演團隊,背負著各界更多的期待與要求,這也意味著我們不再只滿足於主角個人的魅力,而希望看到更嚴謹的製作與動人的好戲。衷心期盼秀琴歌劇團能拓展格局、在原有根基上繼續成長,從容遊走於內台與外台之間。